深州法院:打好司法鉴定“组合拳”,助力审判工作“加速度”
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影响案件审理结果。近日,在深州市人民法院兵曹法庭及司法鉴定技术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撤诉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促使该案得以顺利办结。 案情回顾:原、被告发生口角,被告将其父母叫来,三人同时对原告进行殴打,将原告打伤住院治疗七天,并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深州市公安局对三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严重的物质及精神损害,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对其进行“三期”司法鉴定的申请,承办法官马秀明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选定鉴定机构。通过司法鉴定技术室工作人员对鉴定机构选择的方式、流程进行耐心的解释后,顺利完成鉴定机构的对外委托工作。在技术室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及申请方缴费期间,又及时对当事人释明了案件缴纳鉴定费期限、鉴定风险及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庭外和解,原告撤诉结案。 此案通过鉴定程序促进了审判环节的调解,起到了以鉴促审、以鉴促调的作用,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又有效地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为审判提速增效提供了技术保障。 深州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通过司法鉴定与调解相组合,以鉴促调,着力继续探索“少鉴、无鉴”模式,推动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积极创新举措,让鉴定服务快起来、优起来,助力审执工作提速、增效,持续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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