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法院:司法柔性解纷显成效 周末调解促执结
5月18日,饶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石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高效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在赵某某与石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石某某因未如实报告财产和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拘留措施。进入拘留所后,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办公室迅速介入,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梳理双方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 考虑到双方矛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办公室决定利用周末这一特殊时机,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在协调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被执行人石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艰苦的沟通与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石某某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表现出了良好的悔过态度,积极配合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办公室的工作,主动提出愿意履行相关义务。鉴于被执行人石某某的认错态度和积极表现,以及双方已达成和解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经审查裁定,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石某某的拘留措施。 此次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成功,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饶阳法院将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力争让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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