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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法“枫”景 | 桃城区法院:以“绣花功”化解小案纠纷 以为民情怀彰显司法温度

衡水中院 2026-07-31 16:14:36

  近年来,衡水两级法院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三级调解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院全员大调解”专项工作,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现开设“衡法‘枫’景”专栏,旨在搭建一个展示与交流的平台,汇聚并推介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实质解纷典型案例,我们期待以这些鲜活事例为镜鉴,不断完善调解体系,提升解纷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让“定分止争”“实质解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法官,我虽然还是赔了钱,但我心服口服了,谢谢法官,我这么个小案子,来来回回折腾了这么久,你们也没有敷衍我,真是感谢。”

  近日,桃城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巧妙促使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侵权人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某教育公司系某网络课程的权利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李某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出售该网络课程,故以李某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与原告沟通核实情况,认为该纠纷事实明确、标的较小,但在同侵权人联系过程中了解到侵权人系残疾人,因生活困难开设网店销售涉案课程,本想减轻家庭负担,无奈陷入官司纠纷,“法官我就卖了十几单,真没赚到什么钱啊,怎么就侵权了呢”。

  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出击,聚焦当事人心中疑虑和未解困惑,多次电话联系侵权人,开展一对一专属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从案件证据采信、侵权责任定性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裁判尺度、法律依据等疑点难点的困惑,兼顾法理和情理,精准把握当事人心理状态,巧用“绣花功”开展情绪疏导,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让侵权人李某明确了解责任归属,其态度也从最开始的抗拒到认可再到接受。

  同时与原告就其主张损失金额进行反复沟通,经过多次耐心协调赔偿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最大限度减轻了李某的负担。因原被告双方均身处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降低诉讼成本,李某在主审法官的见证下,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给付了赔偿款,原告当即撤回了起诉。

  “因为我这一千多块钱的小案子,法官来来回回折腾了这么长时间,真是辛苦了”,李某这句简单的感谢,道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最质朴的期待。“小案子连着大民生”,每一起“小案子”的处理中都彰显着司法理念和司法智慧。

关键词:专属调解工作,案件证据采信,兼顾法理和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