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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行政庭备战新行政诉讼法实施

2015-04-24 11:02:16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即将于今年的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新法的正确适用,中院行政庭法官通过参加培训、庭务学习等方式,学习领会立法精神,深入学习掌握新法修改的内容,并针对新法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多次组织法官们开展交流、研讨,以实施新法为指引、努力探索与新法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方法,力争无缝对接,提升审判质效,营造良好的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环境。

  找准缺口、方好突破。行政庭通过梳理三年来两级法院承办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比率明显偏低这一问题,分析认为,究其原因,虽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公务繁忙、分身无术的客观原因外,更多的还是因为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害怕丢“面子”,不愿放下“官架子”与百姓对簿公堂。即便少有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也或因不了解案情,对庭审所涉行政行为底气不足,缺乏对法律及庭审程序的了解等原因,而导致“出庭不出声”现象。

  “民告官”而不见官,不利于促进官民和谐。为利于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行政庭针对新法规定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前制作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明确告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根据,不能出庭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同时,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行政庭将向监察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处分的建议,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力争多举措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落实到位。

  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指定管辖工作,行政庭依据相关法律及院内文件,制作了专门《指定管辖意见卡》,以保证行政案件指定管辖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案件公正处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与保证。

关键词:衡水,中院,行政庭,备战,诉讼法,实施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