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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2015-06-16 17:25:27

  “检察开放周”活动中,市检察院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专项工作,发挥群众监督效力,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专门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文波从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的重点内容,开展的具体工作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李主任,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称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高检院统一部署的贯穿今年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12月底、今年1月中旬,高检院、省院分别召开动员会进行了部署。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纠正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问: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整治哪十三个方面的问题?

  李:我们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和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确定了全市检察机关需要重点整治的十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分别是:(一)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办事拖拉;(二)检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未有效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空白、滞后;(三)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四)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五)不告知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或不送达相关文书,变相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六)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七)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适用不规范;(八)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不规范,违规线下办理案件,违规线下使用文书;(九)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十)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十一)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十二)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十三)索取或接受涉案单位赞助,以各种名义在涉案单位报销费用。

  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首先,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将学习研讨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教育。开展即:学讲话、学党章检纪、学五院、学正面典型、学规范、学职业良知“六学”习专题活动。其次,为检验学习成效,真正做到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切实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学习考试。第三,我们对全市检察机关2013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卷宗逐一进行评查。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都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首先要做到检察人员司法资格执法主体合格、规范。为此,结合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本院在队伍建设和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违规接收地方编制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违法任命检察人员等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了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关键词:检察,司法,记者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