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20日举行。衡水市考点设在衡水市第四中学[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61号(新华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东北角)]。报名人员可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
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的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如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市司法局办理(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康平路39号,联系电话:0318-2376078)。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的有关规定,应试人员可以在考试前20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请考生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手机及电子产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考生尽量在开考前一天探查考场。赶赴考场时,充分考虑道路因素,预好时间提前出行,以确保准时参加考试。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