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市公安局“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要求部署,交警支队紧紧依托智能交通系统,逐步形成了系统布控、平台报警、扁平指挥、精确打击的查控工作机制。
按照省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十二项关键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重点问题车辆动态查控工作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支队加大了对省交通管理局所通报车辆的打击力度。9月7日,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经231省道向衡水市区驶来冀EN***6车辆是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立即指令所经辖区的直属二大队赵圈中队执勤民警设卡拦截。经查,该车属邢台县佑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存在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9月9日,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冀ET***6的车辆为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辆车进行拦截,经查,该车与9月7日查获的冀EN***6同属邢台县佑强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波次整治假牌套牌车辆工作中,支队高度重视对套牌车辆的排查力度,并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冀T9***7假牌车连续在故城辖区出现的情况,支队随即通知故城大队,查明原委。经过故城交警大队的调查,发现悬挂冀T9***7号牌的白色福特小型汽车号牌中第一个“7”数字与其他数字新旧程度不一,通过网络对比,确定了其真实号牌,并查明车主身份。为防止打草惊蛇,民警对该车进一步监视,以获取证据。9月1日11时许,民警发现这辆车进入县城区,立即对其进行拦截,最终在一路口将该车逼停,并在车内查获两个数字贴“7”。经询问,驾驶人宋某对其使用假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大队按照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15天的处罚。9月2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区红旗大街南外环附近一辆号牌为冀TS***6的白色宝马车连闯两个红灯驶离市区,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三大队106国道执勤民警通报,很快,车辆被拦截下来。经查,该车真实号牌为冀T9**9Z,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9月8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号牌为冀T3***6的红色大众车号牌有改动痕迹,经查,该车真实号牌为冀TU***6,随后,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处理。 (赵秋承陈瑞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