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司法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决定,着力加强机关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效果。一、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市司法局围绕本系统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增强文件的实际功效,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法律依据、工作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投诉联系方式等“七公开”。重新审查完善了《行政执法公开工作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流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等,编辑出版了《衡水市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人手一册,照章办事。同时完成了“三个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制作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文件,有力的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了司法行政决策跟踪反馈,他们专门聘请了两名律师,作为市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在行政决策中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作用,为局党组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司法局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指导有执法权限的业务科室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步骤、时限和要求,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近年全局没有发生一起执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