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实施。“刑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和第二百八十条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作出了修改完善。
为贯彻落实新法规涉及交通安全条款在交管工作中的及时应用,提升广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交警一大队结合辖区实际,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大对路面的盘查管控力度,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召开“刑九”学习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进“刑九”关于危险驾驶罪补充规定宣传工作的开展,11月3日下午,一大队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会上,民警首先阐明了“刑九”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新修正的法案中涉及交通管理的有关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提醒企业负责人从思想上引起重视。随后,针对此次刑法修正案要求各企业负责人抓紧学习,并及时召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培训,切实将修正条例传达到位。同时,大队还利用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及时上传此次刑法修正案的相关条例,要求各企业积极关注、认真学习。最后,一大队宣教民警向参会的21家企业发放了”刑九”宣传海报,告知与会人员要将其张贴在企业显眼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广大司机对“刑九”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让“刑九”入脑入心。
会后,参加培训的负责人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对乘客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刑九”交通安全宣传进集市
“刑九”实施后,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刑九”的认知度,让群众及时了解知晓“刑九”中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11月4日上午,一大队民警来到麻森乡集市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此时正值集市人流高峰期,前来赶集的人员络绎不绝,宣传民警抓住此次机会,在集市较为显眼的地方摆放交通安全宣传板,悬挂“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条幅,吸引过往群众的关注。为使广大群众更直观、形象地了解“刑九”中有关危险驾驶罪及伪造、变造驾驶证件的相关规定,大队在制作宣传板和宣传单的过程中,专门引入典型事故案例和通俗易懂的漫画图解,重点突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主动避免违法行为。
活动中,宣传民警向过往群众和驾驶员发放交通宣传单;向机动车驾驶员宣传校车、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立法意义;向过往的村民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交通安全常识,提醒自行车及行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此次活动,一大队投入警力8人,警车3台,摆放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诚邀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的意识,为“刑九”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吴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