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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局
部署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

2016-08-16 18:46:04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日前,衡水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部署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勇担当、践承诺,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

  此次活动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旨在激励和引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奉献,创先争优当模范,服务中心作表率,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衡水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机关党委认真对照创建内容,制订了争创计划和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创新实践,探索符合岗位实际、有特色的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党委会、支委会、支部会、党员大会等形式,使全体党员民警明确开展争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活动安排和评比标准,组织全体党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争创活动之中。

  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单位包括各级公安机关的窗口单位以及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安行政管理和办案职能的基层岗位,主要包括户籍、治安、刑侦、交警、巡警、110接处警、信访、出入境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等联系民生紧密、服务群众直接的岗位或单位。活动标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执法文明公正。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能够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并树立公安民警“亲民务实、文明威武”的良好形象。二是作风纪律严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为警清廉,作风正派;克己奉公,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各项《纪律条令》,办公环境整洁美观,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警容风纪规范。三是警民关系和谐。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四是业务技能过硬。在工作岗位上踏实肯干、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效率高、质量优、业绩突出;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此次活动分为五个步骤推进:在定岗申报阶段,各地各部门将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履职情况设定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数量,并将争创岗位和单位的名称上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在亮牌上岗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单位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数量,依照市公安局规格要求自行制作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标识,标识主要分三类:一是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座牌,统一摆放在争创岗位或党员办公桌的显眼位置;二是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标牌,统一在窗口单位服务大厅门外或交警岗亭悬挂;三是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车贴,统一在巡警负责巡逻的制式警车和交警制式警车后车窗位置张贴。在指导履岗阶段,各争创单位将依照考核评分细则,根据岗位特点、岗位职责以及党员个人情况,确定岗位争创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考核细则和岗位竞赛标准,做到目标明确,便于操作,同时建立创建情况台账,采取自我测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评估党员履岗情况,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在评岗命名阶段,市公安局将采取自我申报、公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报批的方式,按照20%的比例评选出“共产党员先锋岗”,并给予命名。在公开亮岗阶段,市公安局将对评选命名的“共产党员先锋岗”授予牌匾,并将党员姓名、联络方式等进行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两端”,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部门、各单位都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戴党徽、亮身份,勇担当、践承诺,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等主题实践活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目前,“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全面展开。(郭建博 张颖)

关键词:衡水,公安,共产党员,主题实践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