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检察院坚持完善案件管理工作“三大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案件管理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化发展。
完善制度保障,夯实流程监控工作的法定依据。根据最高检有关规定,桃城检察院首先制定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了流程监控工作操作细则、监控范围、责任主体的职责权限等,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提供具体可行的规范基础。其次,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监督台账机制,对每日开展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纠正结果等情况进行实时记录。此外,建立定期通报、培训机制,结合统计数据,每月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定期向检察长进行汇报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达到实现监控实效、提升办案质量的目的。
完善人员保障,强化流程监控工作的中坚力量。为切实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人员保障,桃城检察院确立了双向监控员。一是从案件管理部门确立两名业务骨干担任专职流程监控员,保证双人双岗,通过日巡查以及交叉巡查制度,对全院各类案件的办案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督;通过网上巡查与实体收送案件管理,对每个案件的法律文书、程序节点、风险评估等进行日常核查。对发现的“网上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问题,及时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通报情况;对于问题严重的则制作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二是将各业务部门的内勤确立为该部门的流程监控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案件进行日常流程监控,及时发现本部门的网上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办案问题。
完善技术保障,搭建流程监控工作的基础平台。桃城检察院加大检察技术投入力度,为案件信息查询、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加强对软件操作的技能培训,健全了审批制度、规范了网上文件审批流程以及审批权限,确保了网络软件技术顺应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的发展要求。 (记者袁昕 通讯员陈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