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辰今年30岁,从事审判工作三年,怀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他始终用热情和执着书写法律人生,把青春和智慧奉献在了法院。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作为一名法官的准则和誓言。王辰常说,“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是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多年来,他始终以此为准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了案件质量。三年来,他共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0余件,判决各类犯罪分子400余人,每个案子都在审限内审结,而且无一冤假错案出现。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法律的基本精神,这就要求法官既要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又要有以人为本的胸怀,彰显治病救人的法律精神。基于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王辰始终坚持法理结合,宽严相济,既量刑适当,又体现以人为本,尤其是在审理财产类、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既注重追求司法惩治犯罪的威慑力,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在祝某某团伙盗窃案中,几名罪犯在县城流窜作案十余起,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案子起诉到法院后,王辰在审理前首先并向几名被告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政策,告知被告积极退还赃款和给予赔偿损失,可以依法予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危害,深感悔过,主动要求联系其家人退缴非法所得,请求其谅解,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王辰又联系各被告人的家属,向其转达各被告人的意愿,最终,该案十几名被害人全部追回了被盗财产。鉴于各被告人认罪伏法,诚心悔过,本着惩前毖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给予了从轻判处。
刑事大要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子办得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宁,审理这类案件不仅时间紧、要求高,而且有时还伴随着危险,没有熟练的业务和吃苦精神是不行的。在王辰主办的一起重大团伙抢劫案中,该团伙6名犯罪分子交叉结伙,疯狂作案,手段恶劣,加之作案时间长,次数多,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王辰和同事们一起白天提审调查,晚上阅卷核实证据,在三十天内就审结了该案,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其中三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三名也被绳之以法、科以重刑。
伟大见于平凡,崇高源于质朴。王辰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青年法官的追求,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正如王辰所说,作为正义的代表,公平的化身的基层法官,要时刻维护法律的尊严,惩恶扬善,才能无愧胸前闪闪发亮的徽章。
个人简介
王辰,1987年4月出生,饶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从事刑事审判工作3年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锤炼了吃苦耐劳、默默耕耘的品德意志,铸就了无私奉献、公正办案的理想信念。在基层法官的平凡岗位上,他将自己的心血倾注在神圣的法庭之上,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和崇高形象。2014年被评为办案能手、2016年度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