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当事人井某某及其亲属一大早来到阜城法院,向执行庭的干警们送来一面印有“千里追老赖,为民办实事”的锦旗,感谢执行干警为执结案件不辞劳苦远赴沈阳,尽心尽责、为民司法。
原告井某某与被告柳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阜城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7万余元及借款期间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柳某某虽然有一套房产和一辆奥迪车,有履行能力,但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权利人井某某向阜城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于11月2日向被执行人柳某某、赵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限其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告一直躲避履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柳某某,但查找无果,经向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询问情况后,了解到柳某某长期在外务工,没有具体的居住地。就在案件快陷入僵局的时候,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了解柳某某的相关信息,获悉被执行人在沈阳做生意后,该院立即组织多名干警连夜赶赴沈阳。
到达被执行人住宅小区后,执行干警长时间敲门却无人应答,经过在小区周围仔细搜查,发现被执行人的奥迪车停放在附近停车场。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在小区附近实施蹲点计划。11月30日下午三点,经过一天一夜蹲守后,干警们发现柳某某开着奥迪外出,执行干警随即跟车尾随,最终在另一小区门口将其控制,并带到沈阳于洪区法院进行劝导工作,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并说明拒绝履行的后果,希望他履行义务、还清借款。但被执行人仍以没钱为理由,拒不履行,于是执行干警决定连夜坐车将被执行人带回,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于次日凌晨三点顺利将被执行人带回。为防止被执行人发生过激行为,干警们不辞辛苦,轮流进行看守。同时,干警坚持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坚决,拒不履行义务。12月1日上午,该院将被执行人送至拘留所依法拘留。
今年以来,阜城法院采取各种措施全力攻坚各类执行难案,不断加强执行力度,此次千里抓“老赖”,更彰显出阜城法院对“老赖”打击力度的决心与信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通讯员祁苗苗 记者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