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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衡水市桃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文军

2018-05-21 00:26:05

  李文军,1969年11月生人,现为民革衡水市市委委员、衡水市(桃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文军作为一个基层工作者,长期从事社会工作,参与基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始出偶然,2010年衡水市医疗纠纷成白热化趋势,医患矛盾高居不下,表现形式各具特色,医闹现象时有发生,当时出于社会责任,作为市政协委员应为社会稳定出力,应当时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聘任,参与社会矛盾和医疗纠纷调解。

  自2010年参加社会矛盾和医疗纠纷调解以来,李文军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人调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流程建设等工作。随着形势及工作任务的需要,李文军于2016年6月接任衡水市桃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至今。

  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也是社会责任使然。自2016年其任医调委主任以来,坚持政治挂帅、业务领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政治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开创医疗纠纷人民工作新局面上,坚持人民调解方向,始终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谐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医疗事业发展和稳定社会作为工作主线。在业务工作中,狠抓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对医疗纠纷情况进行适时调研,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矛盾纠纷早期预防和处置,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其亲自参与并领导处理较大影响医疗纠纷案件200余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衡水市区桃城区医患关系的改善和稳定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

  在个人组织领导能力方面,其始终保持博采勤思的学习习惯和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勤钻业务勇于创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一项全新事业,无任何现成经验可借鉴,李文军不断探索、不断摸索,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总结规律、指导实践。在不断学习总结中,其认真学习了有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若干法律和文件。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于2016年9月在天津召开的首届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研讨会上发表了《医患矛盾解决机制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主旨演讲》;在2017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京津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发展研讨会上发表了《浅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之“望、闻、问、切”》的学术论文。在工作思路方法上,其始终坚持解纷止争的辨证思维;坚持流水不争先的办案精神;坚持“医学、法律、社会”三公平的指导思想;坚持“四合、四有、四不”办案原则(即合情、合理、合法、和谐;有理、有利、有度、有节;不唯上、不唯亲、不唯形式、不唯教条)。使调解的全过程始终掌握在可控范围之内。

  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努力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医院,又是考核医调委的一条硬性指标。在李文军同志任职期间,每年全国“两会”、市区“两会”、市党代会以及重大节日、“十九大”期间,其始终把稳定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环境。针对当时出现的诸多不和谐因素,加大预防、调处力度,成功化解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

  创办工作简报,为了及时反映医调委的工作,李文军同志自2017年6月至今编发9起工作简报,反映当前工作情况及动态,目前已取得上级领导高度关注与赞许。

  李文军同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开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研究解决制约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等问题,在医疗纠纷预防调处等环节上,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关键词:桃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