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邑法院受理三起危险驾驶案件,该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在道路上驾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同时,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是在前天晚上饮酒,在早晨被查出酒驾,即俗称的“隔夜酒”。
近年来,随着宣传力度及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醉酒驾驶的危害性已被大众所熟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已成为共识。因此,驾驶员晚上饮酒后已基本不再驾驶车辆,但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之后,多数驾驶员认为酒精含量已下降不会影响行车安全或出于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查获便驾车上路。
该三起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其中两起案件均是在驾驶车辆送亲友就医途中被查获。其行为不仅危害了公共安全,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而且延误了亲友就医进程。最严重的后果是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最严厉的处罚,对于被告人而言也是一次惨痛的教训。该两起案件已经当庭作出判决,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表示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相关被告人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如此严厉的惩罚,相信广大驾驶员不会再认为“隔夜酒”上路不是事了吧。武邑法院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