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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2018-08-16 17:34:38

  8月14日上午,由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郝某、武某、张某等五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一案在武邑法院审判庭开庭,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该案件开庭,武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彦青出庭支持公诉,武邑法院院长马明华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五被告人均没有正当职业,无经济来源。该五人经常在一起酗酒、玩乐,因无法满足不正当消费需求,被告人黄永仓遂提议到武邑县境内106国道上去截过往大货车索要钱财,其余人员均表示同意。后五被告人交叉结伙采取无事生非、故意滋事的方式多次在106国道强行别停过往大货车,通过对大货车司机进行辱骂、殴打并打砸大货车等手段,强行索要钱财,形成了一个以黄永仓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扰乱了106国道附近车辆正常行驶的社会秩序,在一定区域内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列举了五被告人交叉结伙实施的自2017年4月23日至2018年1月26日的八起犯罪事实。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议庭听取了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意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定罪及量刑意见。公诉人在发表量刑建议后,当庭进行了法庭建议。各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均表示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武邑法院刘磊

关键词:武邑法院,涉恶案件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