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护驾迟镇王洛寺村的农户时兴种植葡萄,开始的几年,葡萄确实给村里带来了客观的经济收入,但好景不长,随着周边县市种植葡萄的越来越多,葡萄价格急转直下,所以很多人家开始重新规划种植结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一件纠纷……
基本事实:邻村的张某租种了王洛寺村的李某3亩葡萄地,当时写了协议,租期为三年,但一年后,张某感觉不合算,不打算种了,打算退租。但李某把葡萄地包出去之后就外出打工了,并与工厂签订了合同,再无余力种这3亩葡萄地,遂不同意张某退租。双方无法协商,找到司法所寻求调解。
调解过程:经过一番调查,司法所人员得知张某以前从未种过葡萄,前些年看别人有种葡萄发家的,很羡慕,才也想试试。没想到去年葡萄价低,再加上张某缺乏技术,葡萄长的也不好,不但没赚到钱,反而赔了,更打击张某的是,年初其妻子生了病,家里缺乏劳动力,张某确实没有能力再继续租种葡萄地。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人员协调村委,在本村给李某重新找到了新的租户,以略低于原租金的钱将该地承包出去,经过劝说,李某决定退一步,同意了该方法。
案例剖析:很多矛盾并不是非黑即白的,此案中巧妙引进第三者低价接手租地,张某顺利解约,李某的葡萄地不会荒废,三方共赢。工作人员应首先了解其诉求,对正当合法的,予以支持赞同,对不合理不恰当不合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分析解答。护驾迟司法所刘佳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