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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检察院多项举措着力提升案件信息公开化水平

2018-08-25 11:24:59

  为了进一步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规范开展,提高案件信息公开化水平,桃城区检察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部署和要求,通过多项举措,全面提升本院案件信息公开化水平。

  一是每日更新与发布。指定专人专机,在每个工作日登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核查所公开的案件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标准,对于符合公开要求的案件信息及时进行导出、刻录至光盘,并上传至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数据交换平台,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

  二是周期统计通报。 严格执行监督职能,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公开员每周一定期统计未公开情况,将未公开案件信息向主管检察长汇报后及时向承办人通报情况,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标准,严格落实技术处理要求,做到生效判决的法律文书公开率100%。

  三是定期组织学习。该院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干警全面系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资料,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在学透、弄懂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取得良好成效。

  四是组织业务培训。案件信息公开员针对日常公开工作中常见的错误点、出现的问题较为集中的共性问题以及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跟踪培训。针对问题,准备PPT课件材料,面对面交流学习,帮助和指导各业务部门不断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公开员在复核法律文书时对公开文书屏蔽规则不规范等问题逐一记录,列出清单,做好修改意见标注,直接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督促办案人撤回整改。

  桃城区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严把信息出口关,积极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文字处理、质量审核、信息发布工作,二季度以来,该院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6件次,公开法律文书295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81件,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134次,该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提升。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化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