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爱军接待了一起加工合同案件数百名执行申请人,并将执行款分别交到申请人手中,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申请执行人谢某等268人在殷某开办的冀州金鸡面粉厂共存面粉,后因金鸡面粉厂停止经营,申请人起诉至冀州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返还财产。经冀州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殷某返还申请人加工标的物面粉。
在冀州法院执行庭多方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同意将面粉折合成钱款,分三次将所欠款项全部付清。然而被执行人在第三次给付欠款时,并未按约给付。王爱军院长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安排执行干警,传唤案件被执行人,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工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告知其若不尽快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将执行款项交到法院。但因该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且每名申请人执行款较为零散,王爱军院长亲自现场指导,逐一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项,发放行动秩序井然,顺利进行。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冀州法院院长率先垂范,深入执行一线,做到了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此次行动院长与执行干警配合默契,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行质效,同时为广大干警起到了良好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讯员吕春敬 记者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