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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保全执行促和解 案结事了获点赞

2018-09-03 10:26:04

  近日,财产保全申请人王某向枣强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对枣强法院执行干警在保全过程中公正执法,心系群众,不畏酷暑,力促和解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致以真诚的谢意。

  王某自江苏为枣强某中学代购课桌凳三千多套并与东光县曹某签订运输合同,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给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及承运的课桌椅造成一定损失,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曹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曹某以该事故系因王某原因造成为由,擅自将货物拉到其住所东光县,虽经双方多日协商,但曹某拒交还货物。王某遂向枣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因该案所涉货物系某中学教学所用课桌椅,能否及时保全并办结此案,直接关系着学校能否按时开学。枣强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后,执行局长邢恒勉立即进行研究部署,决定立即对被申请人曹某的财产情况进行网络查控;立即赶赴货物存放地对被申请人私自扣留的课桌椅及运输车辆就地查封;主动会见被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对接与庭外和解工作。

  次日一早,执行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林保才等一行4人即赶到了东光县城曹某住地,到达执行现场后,枣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找到货物和车辆并采取了查封措施,并按照先前制定的方案,与被申请人曹某面对面进行了沟通,向其了解情况,耐心进行释法明理,告知被申请人诉讼风险及败诉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摒弃一己之见,开诚布公,主动和解。经过几轮艰难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次日,被申请人按协议及时将货物运到了目的地,并赔偿了运输过程中给货物造成的损失。(通讯员桑智勇 王红梅 记者隋魏巍)

关键词:枣强法院,保全执行,促和解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