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9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衡水市今日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共设立了13个受理点。
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能够享受哪些权利、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又要去哪里办理?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为您答疑释惑。
申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具有申领条件。
居住证将登载申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证号、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信息。
居住证有效期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系列福利
港澳台居民持居住证,将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障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三项权利。
能够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共六项基本功服务。
同时,可以享受包括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等九项便利。(董嵩 郭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