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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圆满执结一劳动争议纠纷案

2018-10-10 17:17:57

  “张法官,您一定要帮帮我……”申请人李某急切的话语让执行法官张久栓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该案源于一起工伤事故。申请人李某在被执行人某金属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工作,于2016年11月份发生工伤事故,后认定为十级伤残,经深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被执行人同意支付李某各项补助及费用共计73000元。仲裁调解书生效后,某公司玩起了拖延战术,表面上说给,就是没有实际行动。被催急了,干脆说:“我们公司有钱,就是不给你!”

  该案涉及民生,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张久栓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财产查控。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账户有少量存款,张久栓当即对其采取了冻结银行账户措施并传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到庭。王某到庭后,张久栓耐心释理,告知其法院已冻结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如不积极履行义务,将无法报税,银行也会对公司的信用产生怀疑。听到张久栓的耐心劝说,王某口头表示一定积极履行义务,但却悄悄将法院电话拉入了黑名单。

  鉴于某公司有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张久栓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短信通知了王某。几天后,该公司正在审批的贷款被迫中止,王某才知道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王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要履行义务,并于当天将案件款73000元全部打至法院账户。王某说自己和某公司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一定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希望法院将某公司从失信名单撤下来,至此,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俗话说得好:“诚是试金石,信是金钥匙。”今年以来,深州法院通过打造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通过制作漫画、宣传标语、宣传片及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讲解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不断扩大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覆盖面,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增进公众对执行工作的关注和理解。现如今信用惩戒体系已渗入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失信买单,你准备好了吗?

关键词:深州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