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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杜占奇

2018-11-27 17:31:51

 
 

  杜占奇同志2004年从部队转业进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在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2008年到立案二庭至今,现任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从事法律职业已14个年头,无论是军营的岁月,还是司法的岗位,都为我提供的难得的机遇,并迅速完成了两个转变,即:从职业军人到人民法官的转变,从保家卫国到定纷止争的转变。工作中,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忠诚于党的审判事业,保持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忠诚为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无论是身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能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十余年中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几千人次,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办案和调解数量始终保持全庭第一名,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认同。

  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担任党支部宣传委员,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和事迹被河北法制报、省法院、衡水晚报、衡湖法苑等刊登。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到当地中学宣讲宪法知识,后该活动以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校园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为主题被“新华网”等中央、地方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对普及法律知识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入院以来,先后六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得嘉奖、优秀信息调研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文明审判标兵。

  一、常怀感恩之心,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政法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政法工作上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首先把“忠诚”二字放在心头,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的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忠诚老实,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日常工作中,每天坚持阅读《党的十九大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人民法院报》、《衡水日报》等书籍报刊,以此作为自己汲取知识,提升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四个意识”转变成自己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做一名忠诚、担当的法院人。党把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农村少年,一步步培养成为一个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我深切感受到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这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份殷切的期盼,不断激励着要在自己审判工作上牢记使命,以一颗感恩的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做人民之所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常怀律己之心,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步伐,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内涵。作为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为司法的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工作中我强化法律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还要常怀律己之心、公正之心,因为“公其心、万善出”。公平公正不但是对司法工作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民群众在意的不是这个法官理论水平有多高、写了多少篇文章,其更在乎的是案子是否公平公正。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企盼充斥在社会的每个角落,特别是人民法院,法律只有公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内心的普遍遵守,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家稳定,社会长治久安。作为人民法官,法律的卫士,公正是法官的生命,严于律己,公正高效是法官的追求。自2008年5月开始,我一直从事再审案件审查工作,负责起草了《民事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办案规范》等,积极做好对下指导,每年对基层法院请示的个案,均快速研究答复,通过一系列举措,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更好的把握标准,快办案、办好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十年来,我对500余件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了审查,参与其他人办理的合议案件一千多件,接待来信来访几千人次,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或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通过依法办理申诉和信访,发现本院、下级法院裁判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信心。

  三、常怀为民之心,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法院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也是党的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前面的人民二字,也决定了法官、是司法工作者的同时,也是群众工作者,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我在工作中注重把司法为民贯彻在办案全过程。我所在的立案二庭属于信访部门,每年有大量的群众来信,不间断的群众来访,属于法院的窗口部门,是人民法院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接待群众过程中,我们的司法作风、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作为庭室负责人,在院领导、庭长的支持下,负责起草了《衡水法院涉法涉诉原因分析》、《院领导接待日》、《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程序规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几十个政策文件,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为促进诉、访分离,建立健全信访制度,推动各项信访工作有章可循,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为解决群众路途远,信访不方便的现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衡水法院网上开通了信访受理窗口,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络反映诉求,并有专人负责收集、汇报、答复,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对信访救助资金发放及分配的建议》等请示报告,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联系基层法院,为群众落实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四、常怀清廉之心,树立法官清正的良好形象

  廉洁是法官的生命,和司法作风紧密相连,目前员额法官制、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在给法官及合议庭放权的同时,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促进司法公正、法官清廉也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司法公正是法官追求的目标,同时也强化了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只有身正才不怕影斜,才能让群众信服,这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在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务实、为民、清廉”的要求,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作为庭里廉政监察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干警日常的廉政教育,经常性带领干警学习《廉政教育读本》、《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以及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等内容,打牢干警的思想防线,杜绝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让日常提醒,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旗帜鲜明的抓好“四风”建设,防止反弹,教育干警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常思贪欲之害,做到自警、自励、自省。针对庭里返聘人员多、比较分散,业务繁忙的实际,充分利用每周庭务会、支部会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并与个别谈心相结合,努力带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该同志从事的岗位处于信访第一线,属于窗口部门,每天直接面对来访群众,深知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将直接影响司法机关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中我抱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帮群众释疑解惑,热情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细致的倾听群众心声,十年来没有因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拖拉不认真被群众投诉。虽然工作繁重琐碎,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我内心始终坚守一份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力争为党的审判事业、为群众的司法需求、为衡水的和谐稳定,默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衡水,中级人民法院,杜占奇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