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强法院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审理了8起危险驾驶案件,每个案件仅四分钟就予以当庭宣判,最大限度的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中院组织桃城区法院和枣强县法院对该次庭审程序进行了研讨,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及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达成共识。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枣强法院该次适用速裁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从而使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确保案件质量。10月30日,中院已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刑事案件集中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尽量适用速裁程序,构建合理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通讯员张贺刘状元记者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