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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和人在青海”我的支边日记之走入社区矫正人员

2018-12-28 18:04:32

  为进一步树立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改造,有效预防重新犯罪,顺利回归社会,12月10日我受邀为久治县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制培训。培训会由久治县司法局干警杨宁闹吾主持并担任藏语翻译,全县所有15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到场参加。

 

  在培训会上,我先后为社区矫正人员宣讲了我国《宪法》、《网络安全法》和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我首先强调社区矫正人员虽然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犯罪,但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仍然享有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仍然享有平等权、人身权、经济权利、受教育权等等。同时也要履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履行社区矫正人员的“五不准”义务。随后,我告诉矫正人员在互联网的时代一定要谨言慎言,注意识别虚假信息,不要转发不实信息,避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然后,我向矫正人员讲解了什么是黑恶势力犯罪,如何远离黑恶势力犯罪。我国的黑恶势力虽然在整体上得到了遏制,但是在一定地域和领域仍有存在,而且非常顽固,还有发展加强的趋势。最后,我鼓励大家一定要放下思想包袱,同时还要服从社区矫正管理,主动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学习,按时参加公益劳动,争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公民。

  会后,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矫正期间一定要学习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约束自己,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河北冀和律师事务所  郝国辰)

关键词:支边日记,社区,矫正人员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