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9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轮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对衡水市涉气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及机动车尾气达标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及不正常运行、工地扬尘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及机动车尾气超标等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严格落实“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执法与为企服务并重的方式,切实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自律意识,坚决杜绝“一刀切”。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执法骨干带队,在各县市区分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现场执法检查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的形式驻县(市、区)开展巡回执法工作,还成立了市级机动巡查组、无人机飞行检查组和机动车尾气监测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巡回检查。同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广大人民群众关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