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执业药师“挂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以药品经营企业、涉嫌执业药师“挂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农村卫生室等为重点单位,以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心血管用药、降糖药品、老年人用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为重点品种,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为重点环节,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非法回收回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发现涉及跨行政区域企业案件线索的,加强跨地案件协查配合;对足以撤销GSP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既处罚企业,更处罚相关责任人,追责追刑到个人。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履行药品经营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证经营使用过程持续合规;必须严把购进关,确保供应单位、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GSP,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计算机系统、设施设备等正常有效运转。
签订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药品经营企业要保证药品质量和经营行为规范,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出租出借柜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自觉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严把药品进货关,保证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格药品;严格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保证所经营药品的可追溯性。(白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