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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执行质效提升月”活动

2019-04-15 18:01:08

  近日,衡水中院副院长李振洪通过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中院执行局副职以上及执行指挥中心的全体人员,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长和执行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李振洪副院长就全面落实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徐茂明在全省法院“执行质效提升月”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升月活动工作进行部署。

  李振洪要求,各法院要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省法院“执行质效提升月”活动的要求,一个月的时间各项质效指标和管理指标要全部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值,全省整体执行指标达到全国中上游水平。要明确“一把手抓执行”的责任要求,在执行质效提升月活动中,做到人员不散,力度不减;明确主管院长和局长具体的指挥责任,加大对执行案件的督办力度;明确中院执行局和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法院的监管责任,定期进行质效分析,督促辖区法院明确短板,精准发力,有效提升执行质效;明确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的监管责任,开启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新模式,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最强大脑”作用,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形成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协调指挥的执行工作高效流水线。

  各法院要加快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现场指挥、事项督办、实施案件过程监督、集约事项办理等职能作用。改善执行办案系统,提升信息化对执行工作的推进作用;改造管理系统,将本院及本辖区法院的案件全面纳入监管视野,及时发出指令,促进案件办理进度。推进办案方式方法的改革,实行过程完美与个案攻坚的有机结合,以严格按照终本案件合格要件,规范执行流程。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实行强制措施常规化;加强案件卷宗评查力度,确保案件质量过硬。

关键词:衡水中院,法院,安排部署,“执行质效提升月”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