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景县法院审判庭熙熙攘攘格外热闹,景县法院执行局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将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拖欠157名工人的530余万元工资一一发放到位,大家满心欢喜的领取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在执行款发放现场,景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办理领款手续,在案款发放手续上签字,发放过程有条不紊。申请人代表们激动地说:“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了,这下我们心里终于踏实了……”农民工代表现场向执行局干警送上“人民好公仆,心系农民工”的锦旗,以表谢意。
刘某某等157名农民工是河北某集团有限公司为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招录的工人,2017年期间被告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了内蒙古某基地的部分工程,原告为本次工程的施工人员,现被告拖欠原告自2017年和2018年的工资合计530余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后,157名原告眼见自己的辛苦钱可能拿不回来,遂于今年3月13日,到法院起诉。景县法院于3月25日将该案以调解结案,但因被告一直没有履行调解书义务,157名民工于3月28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涉及到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且数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法院院长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尽快帮民工兄弟们拿到这笔钱。
执行法官快速行动,依法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运用司法手段对其公司账户进行依法控制,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人向其讲明农民工的困难,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产生的拘留、失信等方面法律后果,责令其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但效果甚微。执行法官后经多方调查,该公司对另外一公司享有合法到期债权,且该公司怠于追偿,法院立即对该债权进行了冻结。同时,执行干警赶赴南京,对该债权依法划扣至法院账户。
景县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坚持第一时间办理原则,建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机制,充分运用各种惩戒手段,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快速维护涉案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