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会英,女,汉族,1978年10月20日生,1999年8月份参加工作,现任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负责部室全面工作。扈会英同志先后在检察院反渎局、侦查监督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部等多个部门工作过,经过了多个岗位的历练,使得她的检察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有了全面的进步与提升。

一、以不断提升的政治理论素养,提升检察为民的宗旨意识
1、深入学习重要政治理论知识,领会深刻内涵,加强对新时代新时期的新认识。认真思考、认真总结,以不断充实的政治理论知识,实现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不断提升。丰富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筑牢思想防线,抵御各类风险。
2、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不偏移。牢记初心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清醒的把握自己在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同时牢记党的宗旨,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加自觉地增强群众观念、执行好群众路线,自觉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做到心里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行动走进群众。
二、以检察专业性,推进办案“三效合一”扈会英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在单位领导及同志们的关怀和帮助下,她爱岗敬业,忠实履职、工作勤奋、业务扎实,对各项工作已能做到思路清晰,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勤勉尽责。一直秉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严格履行监督权利,做好人民监督员。在担任人民监督员期间,扈会英同志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办结人大、政协在两会期间交办的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提案、议案,并及时回访相关代表、委员及时将本院领导走访代表、委员,每年都会邀请人大、政协代表、人民监督员在桃城区法院进行观摩庭庭审,使人民监督员更好的了解检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权利,见证司法“公正,公平、公开”执法理念。
2、做实做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民事工作主要是通过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在职期间,扈会英同志成功办理了新民诉法修改后首例执行和解案,其做法被省院予以转载报道,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效合一”。去年,扈会英同志参与办理了曹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办案中她认真审查,综合研判,细致入微的分析研究案件证据材料,发现用以认定案件事实主要证据的《二手楼房买卖合同》中“曹某”的签字和手印,最终经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并非曹某本人所签、所摁,遂以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向法院建议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并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入法以来,扈会英同志积极带领民行部门的全体干警,有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区范围积极开展督促清理“双违”公益保护专项活动,与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整治“双违”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耕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开展“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外卖平台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入口”安全;开展“医疗废物处置”领域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的监督,为建设美丽桃城作出重要贡献。
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思考,转化为文字成果

1、认真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不断更新法学理论知识,努力钻研法律业务,提高业务素质。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切实把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在进入民行部后,为了迅速提升民行业务素质,扈会英同志认真学习了新《民诉法》、《民诉规则》,明确了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和日常工作规范。该同志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名同志学习,从身边的每一件事中学习。这些都提高了她的业务水平,增强了她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习的同时,她不忘思考,加强学用结合,积极撰写各类文章数十篇,其中《浅议捕后取保候审的检察监督》《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研究》等多篇文章被省院内刊、报纸等媒体采用,文字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认可,也实现了个人写作水平的持续性进步,真正实现了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进步。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标准严于律己,做工作和生活上的“有心人”
在个人生活上,扈会英同志勤俭自强,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团结同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树立起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将世界观的改造和自身的修养作为伴随一生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起考验,以普通人的思想心态对待名和利,以《廉政准则》为准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把好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坚决不做违反规定和准则的事,时刻警钟长鸣。
虽然在多年的检察工作中,扈会英同志的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她深知距离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今后,她将继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严格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勤奋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