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衡水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基层活动

桃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

2019-11-22 15:42:52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近日,桃城区检察院随机抽取并主动邀请了4位人民监督员参加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面对面接受监督,零距离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该院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实现了“零距离”“面对面”“全方位”的“三位一体”有效监督。

  本次评查活动由人民监督员从该院今年办结的80余件批捕、起诉等刑事案件中随机抽取25件,进行全方位综合性立体评查,涉及办案程序、事实认定、相关证据采信、法律司法解释适用、法律文书质量、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等多个方面,并提出了评查意见。

  评查活动结束后,各位人民监督员均对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对该院的案件规范性、案件文书质量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且一致认为该院的案卷装订整齐,内容记录完整,程序规范严格,说理清晰明白,充分展现了该院全体检察人员端正的执法理念、规范的执法行为和优良的执法作风。本次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仅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更细致的了解,也增强了该院检察人员自身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督作用的信心,同时实现了该院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机转变,是主动自觉转变司法理念的有效途径。各位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希望能有机会再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

  该院综合业务部认真总结各位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将以案件管理这一基本职能为依托,进一步发挥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的相应职责,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与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它相关内设机构的工作对接,力争形成和健全高度协作的工作机制,为该院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记者袁昕 通讯员朱世辉 郭伟伟)

关键词:桃城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