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冀州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狠抓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改革蹄疾步稳。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把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力加速”。切实落实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主审法官作为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案件负责,合议庭成员通过交叉阅卷、参与庭审等方式审查事实和证据,独立发表意见,合议庭成员共同对案件负责。 完善配套机制,促进改革落实到位。制定《关于推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办理刑事公诉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审判操作规程(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促改革,以改革促审判,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依托庭前会议,推进案件实质审理。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重点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推动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实行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注重法律援助,加强人权司法保护。着力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协调,落实衔接工作,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完善辩护人参与诉讼的工作机制。 冀州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探索力度,创新庭审改革方式,积累改革经验,总结创新成果,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 |
关键词:冀州区,法院,刑事诉讼 |
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