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定》 ,进一步落实省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推动衡水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近日,衡水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虚假诉讼专项调度会。
会上,相关县(市、区)检察院对今年以来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逐案汇报,衡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再兴对全市民事虚假诉讼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再兴指出,今年以来衡水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持续发挥内外联动机制,拓宽虚假诉讼线索来源渠道;认真贯彻“一案双查”办案要求,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化优势,建立市县两级检察院虚假诉讼检察人才库,进一步提升虚假诉讼案件的执法办案质效,对一批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了依法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李再兴要求,全市民事检察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定》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省院关于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安排和部署, 进一步做实、做细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要紧紧抓住虚假诉讼监督这项重点任务,找准目标、持续发力,抓出成效、抓出亮点,切实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多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推动全市民事检察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