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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法院“木兰有约”法治宣讲走进五公镇

2021-10-15 10: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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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深走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饶阳法院通过河北省妇联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共同创建的公益普法项目“木兰有约”这一平台,在五公镇开展了一次生动的民法典法治宣传课。

  饶阳法院指定有丰富基层法庭工作经验的女法官,通过选取身边经常发生的案例,向村镇妇联的同志们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主要内容,重点就民法典颁布后的新增制度,如30天离婚冷静期、征求子女意见的年龄调整到了8周岁、因照顾子女或老人等在婚姻中负担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讲解,并结合相关的案例进行了专业的解读。法雨无声,滋润心灵,妇女同志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收获满满,不仅加深了对民法典婚姻家庭问题的理解,更提高了女性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让民法典走到了我们身边,走进了我们心里。

  饶阳法院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赴学校、企业、乡村、集市进行法律宣传上百次,内容涉及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反金融诈骗、反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个方面,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饶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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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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