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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申请人提供线索 高效扣车取进展

2025-05-22 15: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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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涉案车辆实施扣押,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9月22日,孙某坤与李某功签订《二次结构及装饰装修劳务分包合同》,将自己门店楼内二次结构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给李某功。后李某功将该工程转包给潘某林、苏某彬施工。经潘某林安排,李某会和李某秋前往案涉工地施工,在清运垃圾时,李某会坠楼死亡。李某会之母徐某芬、妻李某梅及其三子诉至法院,经深州法院一审、衡水中院二审,依法判决李某功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54182.68元;苏某彬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7091.34元;潘某林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27091.34元;孙某坤赔偿五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9455.12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功、苏某彬、潘某林拒不履行义务,案件于2023年8月24日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干警做思想工作,李某功向本院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案件款,五申请执行人与苏某彬、潘某林达成和解协议。后苏某彬、潘某林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利用和解协议逃避执行、

  拖延执行,五申请人无奈于2025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干警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多次传唤二被执行人,二被执行人始终逃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一时间,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就在执行干警四处寻找二被执行人无果时,2025年5月16日上午,申请人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提供了被执行人潘某林车辆位置,执行局干警得到线索后,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即刻前往现场,果断扣车。通过三个小时艰辛努力,最终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本案历经三年终于取得显著进展。

  深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此次行动中展现出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过硬的业务素质,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法院也呼吁广大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踪迹及财产线索,携手共进、共同攻克执行难题!

关键词:深州,法院,劳务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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