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宝芹,女,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
主要荣誉:
衡水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好青年”;
入选全省巡回检察人才库;
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
被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检察故事汇一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演说会三等奖。
在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常能看到张宝芹伏案梳理案件材料的身影,这位“85后”女检察官助理,笑容温婉却目光坚定。自参加工作以来,她用数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着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的担当与温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在派驻监管场所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并依法纠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参与办理的多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精耕细作,于细微处见真章
“踏踏实实干检察事,堂堂正正做检察人。”这是张宝芹始终秉持的工作信念。截至2025年,她共协助检察官办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850余件,面对繁琐的减刑案件办理、财产刑执行检察、看守所检察、羁押期限检察、巡回检察等任务,她总能做到细致入微,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
她将巡回检察视为“移动的课堂”和“实践的战场”。从检五年来,她共参与高强度、高标准巡回检察15次,珍惜每一次实战机会。在办理“衡水市看守所巡回检察案”时,作为初次接触此类工作的新人,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主动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白天查看监控、审查卷宗,晚上研习其他地区案例和相关规定,迅速弥补自身不足。通过向近百名在押人员发放问卷、深入了解情况,最终形成的检察报告数据详实、问题精准、建议可行。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该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例,成为刑事执行检察的范本。此次经历不仅为她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更让她深刻体会到检察办案的严谨细致,明确了今后的职业目标与定位,逐步成长为巡回检察领域的业务能手。
使命在肩,以奋斗为青春注脚
在日常工作中,她已经习惯了身兼多职,既高效协助综合协调,又独立承担案件办理、报告撰写等专业文书工作,展现出全面扎实的业务能力和顽强的工作作风。
2021年,一份来自衡水市启明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聘书被交到了张宝芹的手中。她深知,这不仅是荣誉,更是延伸司法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沉重责任。为了给孩子们呈现一堂高质量、有温度的法治课,她进行了长达数周的精心筹备。她系统梳理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法律知识点精准无误。同时,她发扬检察干警精研业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动走进未成年人检察部,虚心向部门负责人和一线办案骨干请教,结合当前未成年人案件的新特点、新趋势,就如何将复杂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孩子们易于接受的内容,与同事们进行了深入探讨,反复打磨课件,力求授课内容既专业权威又生动鲜活。课堂上,她摒弃了照本宣科的模式,紧密联系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巧妙运用未检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析理,深深吸引了台下1000余名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担当与情怀。
百炼成钢,业务竞赛斩获佳绩
2024年11月,河北省检察院举办第三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彼时张宝芹刚忙完手头的案子,备赛时间不足两周。她系统梳理了刑罚执行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等十余类业务知识点,笔记写了100余页,题目也刷了上千道。“既然报名参加了,就要做出充分的准备,拿出十分的信心迎接竞赛。”张宝芹说道。
竞赛中,她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案件审查与答辩等环节表现出色,赢得评委一致认可,最终从众多参赛者中脱颖而出,荣获“业务标兵”称号。“比赛是对日常工作的检验,更是学习和提升的机会,”赛后她感慨道,“我要把学到的新理念、新方法带回岗位,更好地运用于实践。这次比赛更让我认识到,不是从事哪块工作就只学习哪块的内容,而是只要是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业务,要多了解、多学习,多向业务精通的同事请教,不仅要做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还要做检察工作的‘多面手’。”
从检数载,张宝芹始终奋战在刑事执行监督一线,用专业与细致守护司法公正,用责任与热爱书写青春篇章。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以持之以恒的“匠心”打磨每一起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释放出耀眼的光芒——那是属于新时代检察人的信仰之光、奋斗之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