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水市司法局全力做实做好民生工程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商事调解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衡水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坚守“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有为争有位”的理念,推动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水平和质量效果不断迈上新台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衡水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内容,构建政策倾斜支撑;市县全部配齐法律援助机构,成立170余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团,出台《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强化保障;按计划调研调度,当面“会诊”,现场“开方”,确保实效。推进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遍布村居、面广点多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连续2次升级,热线提升到5条,接听率达到99%。推进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4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两年来全市开展“法援护苗”“法援护航 安心就业”“法援进军营 共筑强军梦”等覆盖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线下宣传38场。
作为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市级试点,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试点工作要求,推动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调解组织,有效促进涉企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提质增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察学习经验做法并结合衡水实际,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严把准入关和监管关,确保商事调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在严格发展程序上,规范准入条件,确定发起单位资格条件,明确由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规范建设保障,明确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必须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专兼职调解员,鼓励吸收公、检、法、司退休干部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商事调解队伍。明确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流程,提升商事调解的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推进规范服务上,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的服务支持力度,与法院系统沟通对接,积极推动诉前商事案源移交推送,畅通调解结果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共成立商事调解中心10家,累计办理调解案件321件,涉及金额1589万元。
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提出“四合四增”(四合:人员合法、形象合礼、服务合规、作风合纪;四增:人员增加、素质增高、业务增长、作用增强)指导思想,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四合”前提底线。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范执业管理流程。开展年度全员系统培训,打造“素质好、服务好、形象好、作风好、信誉好”的队伍。突破瓶颈,激发“四增”勇气。严格按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要求,强化资格审查和执业核准。2025年新核准执业9人,实现2021年以来年度人员首次增长。聚焦基层法律服务所实际需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统一出庭和日常着装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做足“四增”实力保障。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全员干事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6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140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法律顾问。2024年以来,为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1000余次,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00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