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的需要,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景县法院整合有限审判资源,成立家事法庭,集中做好家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促进以“家”为最小单元的和谐稳定。
景县法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了《景县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景县法院、司法局、妇联关于建立家事纠纷案件联合调处机制的实施意见》、《景县法院关于家事审判若干问题的规定》、《景县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景县法院、综治办、公安局、妇联关于实施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联动机制暂行规定》,为整合有限审判资源、集中做好家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创新法庭布置、设立家事调解室、亲子陪护室等柔性司法、温情司法的全新方式,成立家事审判庭。尽量凸显浓厚的家庭调和氛围,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探索非对抗性、灵活性、温和性、高效性的家事调解,适时采取“圆桌式”的审理方式,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氛围有机结合,缓解当事人紧张和对立情绪,以柔性诉讼传司法柔情。
该院将家事审判工作与诉非对接平台建设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相结合,建立专业家事审判团队,由1名由具备婚姻经历、民事审判经验丰富、亲和力强的法官担任审判长,联合妇联、工会、社区、村委会及当事人亲属等N名陪审员、调解员协助参加家事纠纷化解,外加1名书记员组成。法官们可以以法为针、以情为线,进行专门审理和耐心调解,陪审员、调解员及亲属以“家人”的情怀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彼此的不满与心结进行沟通,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耐心劝说和调解,尽量让每位当事人的心结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较好的化解,进而促使婚姻和谐、家庭幸福。
为充分尊重家事纠纷的长期性、情感性、持续性等特点,景县法院确定家事审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通过充分倾听各方诉求、给足情绪缓冲时间,促使纠纷各方有效沟通、冷静协商,以重构或修复受损害的婚姻家庭关系实现纠纷的永久性或长期性解决。(通讯员王青青、王会玲 记者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