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万某某夫妻二人来到桃城区法院,为尽职尽责、秉公司法的前调解庭法官送来锦旗一面。
事情源于一个普通的民间借贷案件。早在2014年间,被告人徐某某向他人借款19.6万元,徐某某的表姐万某某以自有的房产一套提供了抵押担保。因徐某某没有按期偿还借款,经桃城区法院、衡水中院一审、二审后,判令万某某以抵押物价值对借款及利息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万某某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担保义务。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万某某遂于2018年8月20日向被告徐某某提起追偿权之诉。
案件由桃城区法院诉前调解庭负责审理,然而案情并不复杂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在送达阶段便遇到重重困难。先是被告在法院电话传唤时否认自己是徐某某本人,拒不接受传唤,后办案法官几次找到被告家中,其仍拒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以期拖延、阻碍诉讼程序的进行。此时恰逢桃城区法院整合力量采用集中送达模式,于是集中送达组带齐装备,再次来到徐某某家中送达,随后让万某某对送达视频中徐某某的影像进行了辨认。在确认是被告本人无误后,办案法官又通过电话多次向被告徐某某晓以利害、释明法律,徐某某最终来到了法院领取了起诉文书,讲明了案件情况,案件顺利开庭。2018年12月26日桃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徐某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万某某借款本息等共计14万余元。
秉公司法、依法每一个案件是桃城区法院的应尽职责,对此当事人群众却给予了极高的赞许,这必将进一步激发每一名桃城法院干警奋发有为、忘我工作的干事激情,以更加扎实的审执业绩在司法为民道路上做出更大贡献。(通讯员温学斌记者隋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