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1日,家住桃城区刘女士接到一个对方自称“衡水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刘女士的银行卡涉嫌上海的一起洗钱案,让其联系上海的公安机关,后帮她将电话转接至“上海市公安局”。随后自称上海公安的“王警官”称刘女士涉嫌洗钱案,要求配合调查,并要其添加了对方微信,“王警官”发送了一张警官证。之后对方又发送了针对刘女士的“刑事拘捕令”和“冻结管制令”,这让刘女士彻底相信了对方。

伪造的“警官证”

伪造的“刑事拘捕令”

伪造的“冻结管制令”
对方要求刘女士不能将洗钱案告诉任何人,并独自到宾馆开一间房,要帮刘女士查询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审查。刘女士来到宾馆后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下载了两款软件,并按照对方要求操纵自己的手机银行,对方能实时看到刘女士的银行存款额。因心存疑虑,给对方转账前,刘女士拨通了110电话,惊险的事情未能发生......
警官分析实施诈骗三步骤:
第一步
案犯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XX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嫌XX案件,并称会有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的警官与其联系,让受害人产生恐慌。
第二步
案犯联系受害人,冒充XX外地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发来对方“警官证”和针对受害人的“拘捕令”使受害人信以为真。
第三步
案犯要求受害人避开旁人,单独到宾馆开房(密闭空间),称要对受害人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并要受害人在手机、电脑等上按其提示进行相关银行账户操作。
警官提醒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均会民警上门或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会见,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受害人通过网络对其账户进行资金核查,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
4.如遇以上情况,请及时拨打110进行核实或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