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时刻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说成是“天大的事”也毫不为过,因此,与食品药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历来也是公安机关查办和打击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武强县公安局以“四打四治”专项行动为载体,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为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警参战,深入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毒馒头”、“毒包子”、“毒熟食”、“病死猪”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破获食药类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逮捕9人,查获病死猪40头、病死猪肉300余公斤,查封病死猪存放冷库1个,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成绩在全市名列榜首。行动战果经各级媒体报道后,广大人民群众纷纷点赞。在今年的武强县“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公安机关主动担当、为民除害、保证餐桌安全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百度贴吧·武强吧”里还有群众赋诗称颂:“大快人心事,揪出害人精。从重从快判,餐桌有保证!”
领导重视,全警参与,确保行动扎实推进
武强县公安局党委对于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予以高度重视。行动伊始,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刘文尘即明确要求全县民警,要切实站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行动中,刘文尘定期调度,及时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随时总结经验、调整方向、细化要求。县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宋保宁全程指挥参与每一次清查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每一起具体案件的摸排侦破,一忙起来就是连续几天几夜吃住在单位,有时即便是痛风复发也照样坚持工作。
领导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县民警动力与压力倍增、责任感与危机感同在。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昼夜奋战几乎成了全体参战民警的常态,轻伤不下火线、放弃节假日休息甚至是推迟婚期者都大有人在。大家人人抱定一个信念:只要人民群众能吃得安心,再苦再累付出再多都值得!行动中,全县民警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打破部门和警种的界限,建立起战果通报调度制度,定期通报行动进展,协调调度各警种统一行动。食药、刑侦、经侦、治安等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想实招,出重拳,不断掀起清查和打击高潮,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围剿“泡打粉”
“泡打粉”是一种含铝添加剂。医学研究证明,长期服用含铝添加剂的食品,容易使人体脑组织的铝沉积过多,可导致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催人衰老。此外,铝超标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铝还可通过与钙、磷的相互作用造成骨骼系统的损伤和变形,出现软骨病、骨质疏松。鉴于上述危害,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然而,一些无良商户为了使自家制作的馒头、花卷、包子等更加蓬松可口从而更具市场竞争力,往往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健康安全于不顾,依然在制作馒头、花卷、包子的过程中添加含铝泡打粉。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武强县公安局坚持全面清查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方针,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严查一起”。
1月27日,县公安局民警在对县城体育街一馒头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馒头、花卷在制作过程中有添加含铝泡打粉的嫌疑。民警立即提取了该馒头房生产的馒头、花卷及未使用完的香甜泡打粉送往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经鉴定铝含量超标。该馒头房老板李某也如实供述了自2013年9月以来,为了使馒头、花卷蓬松可口,在制作过程中添加含硫酸铝铵的香甜泡打粉的犯罪事实。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29日清晨7时许,县公安局组织食药、经侦、刑侦部门50余名精干警力,分成五个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馒头房、包子店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个别馒头房、包子店在和面过程中确实存在添加一种含有硫酸铝铵的香甜泡打粉的情况。民警随即对这些店铺生产的包子、馒头进行了抽样和封存,并对香甜泡打粉的进货渠道进行了询问和登记。在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的同时,民警还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线索,共同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4月13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县公安局民警再度出击,一举查获县城3家添加含铝香甜泡打粉的包子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鉴定其生产的包子铝含量分别达到561mg/kg、612 mg/kg、444 mg/kg。
5月7日,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深挖犯罪线索,再次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经查,张某等5人在明知包子店、馒头店经营人员购买含铝泡打粉是用来蒸包子和馒头的情况下,依然销售给其含铝泡打粉。目前,全县共破获在馒头、花卷、包子制作过程中添加含铝泡打粉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
追歼“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在日常生活中,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用,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饮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高的苦井水、蒸锅水等情况都可以引起亚硝酸盐中毒。中毒后人往往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等症状,严重者会烦燥不安、精神萎靡、反应迟钝、意识丧失、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一些无良肉制品经营户为了使自家肉制品颜色好、肉质软,就会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亚硝酸盐。
4月初,武强县公安局民警获得群众举报线索,皇甫村一烧鸡店店主程某在制作烧鸡的过程中、一饭店经营人员刘某在制作烧鸡、香肠、熏肘的过程中均有添加亚硝酸盐的嫌疑。民警立即对这两家制作的食品进行抽样并送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这两家店铺制作的烧鸡、香肠、熏肘的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31mg/kg和16mg/kg。经进一步工作,犯罪嫌疑人程某、刘某对于多年来为了使制作的烧鸡、香肠、熏肘颜色好、肉质软,在制作的过程中添加亚硝酸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22日,县公安局与县食药监督管理局、县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清查肉制品市场统一行动,出动警力40余人,对县城区20余家经营生肉及熟肉制品的店铺、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并对其出售的肉制品抽样送检,并根据检测结果对有问题的商户严格依法处理。5月下旬,县公安局民警在摸排走访中发现,留寺林村村民董某在制作驴肉的过程中、南牌村村民于某在制作烧鸡的过程中有添加亚硝酸盐的嫌疑。经抽样检测,两家店铺制作的驴肉、烧鸡的亚硝酸盐含量分别为84mg/kg和64mg/kg。后经工作,民警于5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董某、于某抓获归案。二人对多年来为了使制作的驴肉、烧鸡色泽鲜艳、肉质松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亚硝酸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狙击“病死猪”
食用病死猪肉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不言而喻,可是,偏偏就有一些无良商户对此置若罔闻、不管不顾,为了区区蝇头小利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其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自尝苦果。
2月初,武强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获得一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线索,通过循线追查、深度经营,2月9日,30余名警力兵分四路连夜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陈某、田某等5人,当场查扣病死猪40头、病死猪肉300余公斤,查封病死猪存放冷库1个。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对于长期低价收购养殖户病猪、死猪,在自己家中经过屠宰加工后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14日,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武强县街关镇李某涉嫌将自己喂养的病死猪卖给他人。办案民警快速反应,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自2008年至2014年底,在明知他人购买病死猪销售给各猪肉分销商户的情况下,依然卖给他人病猪、死猪共计130余头。
打击涉药犯罪亦不手软
在重拳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武强县公安局对于涉及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是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去年10月份,县城某药房销售的标示为河南省某公司生产的甲茸壮骨通痹胶囊,经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为假药。经侦查得知,这批假药是该药房从河南人刘某手中购得,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开展对刘某的抓捕工作,并将其上网追逃。今年年初,抓捕民警深挖线索,强力攻坚,抓住有利时机远赴河南,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捕归案。4月份,县公安局民警走访获悉,豆村乡前台南村村民于某有销售假药的嫌疑。民警随即对其住所进行检查,发现未销售完的“通络健骨五虫丹”8盒,经鉴定均为假药。随后,办案民警成功将于某抓获。经工作,犯罪嫌疑人于某对其多年来通过非正常途径购买200多盒“通络健骨五虫丹”并销售给老百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