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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司法所实现垂直管理

2015-10-29 18:10:40

  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故城县司法局下大力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全部实现了由县司法局垂直管理的体制。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司法所垂直管理涉及到人、财、物等重大体制问题,没有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不可能完成。为此,市、县两级司法局主要领导均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取得了县领导的大力支持,为工作的顺利推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故城县乡镇司法所以前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使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根据这个现状,县司法局局长崔金桥同志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上报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情况及招录计划的请示报告》,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实际落实情况,及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县司法局又主动与县编办、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多次沟通,征求他们对落实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意见建议。司法局局长崔金桥同志带领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亲自到13个乡镇与乡镇领导一一见面,就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进行商讨。市局李乃举局长多次到故城督导此项工作的落实,亲自与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对故城县乡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故城县司法局经过多次请示、汇报、沟通,经县委和县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出台了中共故城县委办公室、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就理顺该县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该文件的出台为故城县司法局落实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提供了有力依据和政策保障。通过与各部门积极沟通和协调,各乡镇、组织部、政法委、编办、人事、财政部门也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有关工作的转接移交等工作,保证了司法所垂直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加强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过多方努力,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研究决定, 2014年11月底前,县编办、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将县司法所现有人员中16名同志列为政法专项编。对空缺的8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按冀司【2014】13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和县政府同意,上报2015年司法所公务员招录计划。2015年10月22日,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7名司法所公务员均已到县司法局报到,到目前为止,该县乡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已落实到位。10月初,县司法局成立了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小组,到各乡镇会同乡镇政府开展司法所资产清理和移交工作。历时1个月,全面完成了司法所资产清理核查和移交,目前,原有司法所利用中央转移支付的国债资金购置或置换的业务用房仍正在使用的,继续使用并办理移交手续;原有司法所业务用房因乡镇政府重建而拆除的,由所在乡镇调剂不少于4间司法所业务用房,并与县司法局签定使用协议,移交司法所办公用房共计58间。由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为司法所配置的办公设备和各项装备及车辆已全部移交为县司法局固定资产。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达到了每所最少3人,共6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3人,乡镇调剂37人。故城县司法所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实现了垂直管理。

  (据故城县司法局提供稿件整理 编辑:郭孟福)

关键词:故城,司法,管理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