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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法院:微信庭审便利当事人

2017-09-06 17:02:36

  8月25日下午2时,安平法院在全市法院首次尝试利用微信平台审理案件。

  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本地的一家公司,被告则是远在千里之外的陕西渭南市,本案是第二次庭审,主要就原告补充的三个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认证。为减轻被告千里奔波的的诉累,安平县法院审判人员创新审判模式,事先就微信开庭充分征求了原、被告意见,就微信群的组建、实名备注、身份核实、庭前证据交换、庭审程序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法官和书记员在微信平台一端,原、被告各在另一端,由法官指挥当事人双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20多分钟便完成了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前,告知当事人庭审内容截屏后,打印入卷作为裁判依据。

  利用微信平台办案,属于一个新的尝试,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方便了法官审理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充分体现了“两便”的诉讼原则。微信庭审也有其局限性,要因案而宜,适宜路途遥远、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庭审简单的案件。微信庭审是人民法院利用现代科技的直接体现,安平法院将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审判”这一平台,让社会群众充分享受到这一便利。

关键词:安平法院,微信庭审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