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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法院:以物抵款促执行 群众登门表谢意

2018-07-18 16:48:36

  “我从心底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感受到了深州法院执行干警的付出,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近日,深州市某塑编彩印有限公司韩某把印有“护航深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锦旗送到了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久栓手中,表达自己对张久栓和深州法院的感激之情。

  该案源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深州市某塑编彩印有限公司为衡水某面业有限公司供应编织袋,后经双方核算,该面业公司共拖欠塑编彩印公司货款约16万元。经塑编彩印公司多次催要,面业公司未能及时还款,塑编彩印公司将该某面业公司告上法庭。经深州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截至调解书约定的期限,被告迟迟没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接收案件当日,张久栓法官立即电话传唤被执行人衡水某面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未到庭。同时,组织团队干警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网络实时查控,发现其账户被多家法院冻结,并无资金。张久栓法官带领团队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当场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歇业,公司的机器设备被景县法院依法查封,公司厂房内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查询,公司坐落的土地登记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且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致使该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张久栓法官多次与景县法院沟通,得知被执行人虽涉案较多,但公司设备已解除查封。张久栓法官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带领团队干警前往公司查封设备,当赶到该公司后,发现公司的所有设备均已拆除,其律师称在景县法院解除查封后设备全部抵顶了其他债务。张久栓及团队干警不失落,不气馁,并再次对厂房进行勘验,查找可供执行财产,在公司一个不显眼的库房中意外的发现了80箱山西杏花村酒,其代理律师称不是公司所有,酒只是暂时存放在公司。张久栓法官当场要求公司代理人提供酒的所有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其未能提供,也未能提供非公司所有的证据。于是,张久栓法官决定查封、扣押80箱杏花村酒并向被执行人的代理人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面对法院的强大执行压力,代理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认可80箱杏花村酒为公司所有。

  经相关鉴定部门鉴定,杏花村酒每箱市场价格约为2000元,80箱约为16万元。后经张久栓法官多次协调申请人、被执行人,最终双方同意80箱杏花村酒抵顶全部欠款。至此,该执行案圆满执结。

关键词:深州法院,以物抵款,促执行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