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衡水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进入市区的通告》,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全市所有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禁止进入外环线(含)以内通行(外环线具体范围: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为便于群众知晓、执行,公安机关对全市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进行了梳理,现予通告:2005年12月31日(含)前登记的机动车均为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号牌附后,通告车辆均为小型轿车“冀”字头)。望以上车辆车主按照通告要求,合理安排出行。
衡水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