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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人民法院打造城市版诉源治理新格局

桃城区政法委 2023-11-13 21:02:43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面对这一课题,桃城区法院深研细究诉源治理工作,结合主城区法院的区域特点,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诉前化解,通过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新提升”,打造城市版诉源治理新格局。

  一、多措并举,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提升效能,法官包联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

  桃城区现有各类调解组织289个,调解员779名,为提升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桃城区法院实行法官包联调解组织制度,选派30名法官(法官助理)下沉到调解组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坐堂问案、送法上门、授人以渔”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法治及调解技能集中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对抗发展的初期,以提升人民群众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同感,满足人民群众多渠道化解纠纷的需求。

  除现有的调解组织外,针对衡水市是教育强市的特色,桃城区法院作为主城区法院,主动作为,积极与辖区教育局对接,沟通成立教育行业调解委员会,定期与行业调解员、学校师生、家长进行座谈交流,了解相关法律诉求,有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实现法官包联学校(教育机构)全覆盖,法官走进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教育培训机构、送法进家庭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降低入学诈骗、校园暴力、电信诈骗等犯罪率,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能动履职,法官包联社区(乡村)全覆盖

  桃城区法院管辖范围内有12个街道(乡镇),下设95个社区、409个村。为将有限的司法资源充分利用,给群众提供最优的司法服务,桃城区法院实行法官包联社区(乡村)制度,按照区域人口数量及往年诉讼案件数量,设立法官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法官工作站设在各乡镇街道委员会,实行法官“亮牌”制度,公布法官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群众走进乡镇街道委员会,就能看见公示牌。公示牌信息同时公布在各乡镇街道委员会微信群,方便群众查找、联系。群众有矛盾,可以就近到法官工作站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者预约,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更好的司法服务。在各社区设立“和润桃城”法官调解室,结合桃城区推出的社区“居民议事厅”,实行“厅室共建”,法官走进“居民议事厅”,共商社区事务、共调邻里矛盾,让居民公众利益有了法律的保障。日常结合居民实际需要,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三)问需解难,法官包联企业(商户)全覆盖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搭好法企之间法治服务连心桥,桃城区法院实行“法官联系人”制度,实现法官包联企业(商户)全覆盖。法官主动对接辖区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多元解纷等个性化、针对性服务。日常工作中,法官通过到包联企业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经营者所思、所忧、所盼,帮助企业、商户解决在法律方面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供精准入微的司法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创业、舒心发展。

  二、多方发力,实现三个新提升

  (一)凝聚合力,实现联动联调能力新提升

  加大与金融、保险、住建、劳动争议等各部门的沟通力度,推动设立联合调解平台,将法院的调解关口前移。遇有矛盾纠纷,各单位及行业调解组织将案件推送至法院,法官提前熟悉案情,加强联络,给予准确法律意见。诉至法院的案件,法官将争议不大、事实清晰的案件推送至相关单位调解组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将矛盾化解于诉前。通过法官与行业调解员“强强联合”,形成联动联调、相互借力、凝聚合力的调解模式,双管齐下,形成为群众解矛盾、化纠纷、减诉累的多方合力。

  (二)融入大局,实现多元解纷能力新提升

  桃城区法院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推动建立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导、部门协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多方配合、多元解纷格局。将法官团队派驻该中心,担任“法治带头人”角色,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工作。积极借助该中心调解资源集中的优势,联动区职能部门、综治办、乡镇、村委等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疏导调处、定纷止争,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1+1〉2”的多元解纷效应,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属地治理。

  (三)创新机制,实现指导民调水平新提升

  建立精准业务指导机制,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组织法官走进调解组织,讲授调解思路和调解技巧,开展交流探讨活动;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调解员走进法院,旁观调解、旁听庭审的方式,促进理论与实践水平双提升。建立常态沟通交流机制,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干警担任联络员,加强与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沟通交流,法官指导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提升调解的权威性、公正性。建立能动诉调对接机制,对调解员、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提升调解公信力;对调解未成功诉至法院的案件,结案后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调解组织,便于其改进提升。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桃城区法院将不断创新调解理念,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更加严谨细致的作风,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融入治理大局、提升调解水平、强化司法宣传,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内化于心树理念、外化于行求实效,答好现代化社会治理“民生答卷”。

关键词:桃城区,法院,城市,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