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如我在诉”第一次在会议室回荡时,它如一颗投入心湖的石子,在董荣娜心中掀起了深远的回响,这四个字,精准地道出了她内心的职业渴望,不仅要做公正的裁判者,更要做温暖的同行人。然而,理念如同春雨,虽能滋润心田,若无坚实的河渠导引,终难汇聚成承载正义的江河。从初心的萌动到制度的构建,这是一场司法为民的深刻修行。
一、理念之光:初心的共鸣与现实迷雾
“如我在诉”提出之初,它直指每位司法人员内心最朴素的正义感与同理心。在繁重的办案压力下,耐心可能成为奢侈品,细致的沟通可能被迫简化为程式化的问答。董荣娜曾目睹,一位当事人因得不到清晰指引而茫然无措,他那双从期盼转为失望的眼睛,深深地刺痛了她。她清晰地意识到,个人的善良如同散落的雨滴,虽解一时之渴,却难以形成持续而普惠的滋养。
二、制度之渠:让“如我在诉”可感可触
转折始于2023年8月,衡水中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覆盖立、审、执全流程的司法释明工作机制,这不再是对美德的倡导,而是对专业的要求。立案时,不再仅仅接收材料,而是主动向当事人介绍多元解决途径并推荐最优解决方案。在审理中,法官通过释法说理劝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达成和解,并有效引用“法答网”案例评议、类案释法等方式增进当事人对司法理性认识。判决后,附上的不再是冰冷的裁判主文,还有一份《判后答疑告知书》,承诺对裁判理由进行再次说明。这项制度像一套精密的齿轮,驱动着司法公正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
当杨某与县政府就征地补偿达成一致,感慨“没想到没开庭就解决了所有问题”时,是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充分发挥着诉前化解作用。当王某送来锦旗,感谢法院帮助他在最短时间拿到工资时,这背后是法官在庭审中一次次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的结果。当程某与霍某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申请判后答疑,甚至因后续治疗费用再次产生矛盾时,主办法官在两人村委会召开“家门口”的答疑座谈会,并联合村干部现场调解,最终将双方“心结”打开,程某当场将赔偿款交到霍某手中,霍某承诺“这事翻篇了”时,是判后答疑让一纸判决最终落地。
正义不能迟来,司法的回应必须及时。今年3月,衡水中院建立高效的“响应枢纽”,以“诉事即办”机制为司法效率装上“计时器”,用刚性的时间节点——咨询当场回复、紧急申请24小时响应、复杂事项1——7日内反馈——定义了司法回应的新速度。因咨询事项即时获得解答时,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那边传来一声声的“谢谢”;当调解员用不到三小时的时间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调解成功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共同向调解员竖起大拇指;当立案庭、执行庭、计财处通力合作,在两小时时间内,紧急引导当事人提供担保解除保全,避免了其经济损失时,当事人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这些瞬间,让“如我在诉”从庄严承诺,生动地照进了现实。
三、江河之境:从“他律”到“自律”的和谐统一
当“如我在诉”的春雨惠及大地,各级法院都经历了一场从情感到制度的共同跋涉,这并非衡水中院独行的探索,而是与最高院的部署同频共振——最高院擘画蓝图,衡水中院深耕沃土,共同将理念的春雨,汇入制度的江河。“抓前端 治未病”“有信必复”、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做实定分止争、深化立案登记制、先行调解等,最高法院一系列精神的指引和制度文件的出台,为基层的实践注入了磅礴的底气与清晰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