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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事迹材料

2021-04-23 18:08:00

  张磊,2011年4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桃城区检察院工作。她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对业务精益求精,一直奋战在检察工作的一线。2014年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曾获“衡水市优秀志愿者”、“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河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冀青之星”等诸多荣誉;获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次,优秀公务员4次。

  一、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张磊同志先后在公诉科、未检科、侦查监督科、刑事检察科工作8年,办理了数百件刑事案件。工作中,她识大体,顾大局,常常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虽然工作压力巨大,但她毫无怨言,迎日而出,伴星而返,通过辛劳和智慧解决一个个难题。2019年张磊同志调入第四检察部,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面对新领域、新挑战,她不畏难,不怕苦,积极学习各项业务知识,快速成长为行家里手,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二、心系群众,勇于担当

  在执法办案中,经常要面对突发情况。在办理一起涉案人员众多的敲诈勒索案件过程中,30余名当事人的家属因对案件的处理存在疑惑和不满,情绪激动,扬言如果不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就带着孩子住在检察院。面对气势汹汹的群众,张磊同志并没有退缩,而是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和意见,认真向他们讲解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经过近2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和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的家属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勤奋学习,乐于精进

  做好检察工作,要不断学习,锻炼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技能。2014年,为了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张磊同志从零开始,利用工作之余学习心理学知识,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格,并于2018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取得全省第六名的成绩。2020年,她代表衡水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民法典》知识竞赛,精心备战,奋力拼搏,最终与其他三名队员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张磊同志刻苦钻研,忘我工作,在检察事业中展现着巾帼风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着青春华章。

关键词: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