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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集中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2021-09-30 10:23:46

  近日,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决定从9月18日起至11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进行,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通知明确,此次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核查范围主要针对今年4月1日以来所有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包括当前在册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以上期间内解除(终止)矫正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将根据社区矫正不同环节,围绕“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否依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并责令按时报到”“社区矫正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制度”“是否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分类教育、个别教育”“是否存在到期未解除或未到期解除社区矫正情形”等情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核查摸清本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底数,围绕专项活动重点监督内容逐人建立台账,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约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社区矫正不同环节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定情况全面核查,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难点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对于活动中的经验做法,要善于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殊保护制度落实落地,为今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面掌握本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底数及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情况,形成各地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基础数据和相应台账。”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晋月霞介绍,此次专项活动将围绕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重点核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及未成年人特殊矫正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定期监督和日常检查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关键词:检察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责任编辑:张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