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阜城县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县司法局拟在全县范围内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工作者、社会群众等(共22名)。
二、选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品行良好,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4.在本地工作或生活,熟悉本地情况,年满十八周岁、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6.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1.对阜城县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2.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反映、举报;
3.参与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等活动;
4.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活动;
5.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成效;
6.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反馈。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选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由阜城县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定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开展。符合条件拟报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下载并如实填写《阜城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推荐)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4年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文件连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cxxzzf@163.com,也可持报名表直接到阜城县司法局8010室现场报名,地址:腾飞东路西综合办公楼8楼。
(二)审核和公示。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员,并在阜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
(三)聘任。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个人,选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并对外公布。
联系电话:0318-5377766
阜城县司法局
2024年4月9日